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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风采
第五期“思源成长营”会史培训学习心得
发布日期:2026-03-26 15:38:37  来源:民建  浏览次数:  字号:〖

1945年至1949年,是中国历史上波澜壮阔的转折年代。这几年间,中华民族历经抗日战争的胜利,又面临两种命运、两个前途的抉择。中国民主建国会正是在这一历史关头诞生,并在血与火的考验中作出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历史性抉择。通过学习这段会史,我深刻体会到:民建从成立之初就与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其“爱国、民主、建设”的初心,至今仍是我们砥砺前行的精神灯塔。

一、诞生于忧患:爱国工商界的政治觉醒

1945年12月16日,重庆白象街西南实业大厦,民主建国会正式成立。学习会史让我认识到,民建的诞生绝非偶然,而是民族工商业者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重压迫下寻求出路的必然结果。

抗战胜利后,许多民族工商业者原本抱着“实业救国”的理想,期待国家和平统一、民族实业振兴。然而,国民党的专制统治和官僚资本的疯狂掠夺,使这一理想几近破灭。正如会史所记载,1945年7月,黄炎培等人访问延安,与毛泽东进行了著名的“窑洞对”,提出了关于政权兴亡“历史周期率”的深思。这次延安之行成为黄炎培思想的转折点,也为民建的发起奠定了思想基础。

民建成立时提出的政纲,主张“世界要和平、国家要民主、经济要发展、社会要公平、教育要普及、文化要繁荣”。这些主张虽然带有中间路线的色彩,但核心是要求民主和建设,与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纲领的要求大体一致。这使我深刻认识到,民建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爱国、革命、进步的性质,其先辈们选择了一条顺应历史潮流、符合人民意愿的道路。

二、在斗争中淬炼:严酷考验下的政治抉择

1945年至1949年,是民建在严酷斗争中不断淬炼、最终坚定选择跟中国共产党走的重要时期。这段历史让我深受震撼,也倍感今天局面的来之不易。

民建自成立起就遭到国民党政府的迫害,会所数度被查抄。在白色恐怖下,民建总会被迫由公开活动转向秘密的地下斗争。这种严酷的斗争洗礼,使民建先辈们深刻认识到,“今后只有一件大事,我们应该依靠中共,并与中共取得联系”。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民建于5月23日秘密举行常务理监事联席会议,一致通过“赞成中共‘五一’号召”的决议。这一决议是民建发展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民建自觉选择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政治立场。

1949年1月,民建负责人同其他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共同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宣布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早日建立新中国贡献力量。同年9月,民建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订《共同纲领》,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作出了贡献。

回顾这段历史,我深刻体会到:民建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在血与火的斗争中形成的政治共识,是经过各种严峻考验的牢不可破的历史抉择。

三、贡献于时代:独特界别优势的彰显

在学习这段会史时,我还特别关注了1945年至1949年间民建地方组织的活动。这些史实生动展现了民建作为经济界参政党的独特作用。

1947年,民建总会决定开拓海外工作,筹备建立港九分会。1949年2月,港九分会成立,在向上海、重庆民建组织传达解放区消息、宣传中共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在接待内地经香港转赴解放区人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后,民建总会理监事到达北平,根据工商业者的要求,决定发起组织“新知识座谈会”,宣传革命道理和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座谈会由最初十几人发展到几十人、几百人,有效提高了工商业者的政治水平和对国家政策的认识。在武汉,1949年2月民建地下小组成立后,在中共武汉地下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千方百计保存武汉的工厂、商店免遭敌人破坏,印发宣传材料寄给工商界人士。武汉解放前夕,民建成员还积极行动,协助解决了解放军的粮食供给问题。

这些史实让我深刻认识到,民建之所以能在革命斗争中发挥独特作用,正是因为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界别特色。正如会史所指出的,“与经济界紧密联系,是民建的历史传统和会员的组成特征,是民建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界别特色”。

四、历史的启示:不忘初心,继往开来

学习1945年至1949年的会史,对今天的我们有着深刻的启示。

第一,坚持爱国主义是民建的精神支柱。民建之所以创立,是从爱国开始的,离开爱国也就不会有民建。从黄炎培、胡厥文等先辈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对国家和民族的深厚情感。这种爱国主义精神,至今仍是激励我们前行的强大动力。

第二,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民建的历史证明,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郑重的历史抉择,是民建存在、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必然选择。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更应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第三,立会为公、服务大局是民建的使命担当。参加民建不是为了谋求个人私利,而应“立会为公”,牢固地树立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观点。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到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化建设,民建始终围绕国家中心任务,发挥独特作用。作为民建会员,我们要继承这一优良传统,把个人优势与民建整体优势结合起来,为国家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回顾1945年至1949年的光辉历史,我深感自豪,也倍感责任重大。正如会史所启示的,民建之所以能够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不断前进,一方面是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另一方面是源于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的不懈努力。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继承民建先辈的优良传统,坚持爱国主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在自我教育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民建力量。这,就是学习这段会史给我的最大收获和最深体会。

(作者:李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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