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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05-21
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统战部〔2013〕61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2013〕103号文件的要求,以及中共常州市委统战部常委统〔2013〕49号文件《关于转发<常州市民主党派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纪要>的通知》精神,按照民建常州市委民建常发〔2014〕5号文件《中国民主建国会常州市委员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中共江苏理工学院党委统战部统〔2014〕1号文件《关于印发<组织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制定《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今后一个时期内,在全校民建会员中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
一、主要目的
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以坚定政治信念、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承优良传统、巩固政治基础、提高政治素质、发挥积极作用,不断增强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广大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和常州地方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参加对象
学习实践活动在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全体会员中开展,重点是支部委员会成员及骨干力量。
三、活动安排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自身实际出发,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常州地方经济建设,从2014年起至2017年,每年围绕一个活动主题,开展有重点、分层次的学习实践活动。
2014年,以改进思想作风为重点,把自身建设提到新高度。从改进和转变作风入手,进一步加强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组织及其成员的自身建设,为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2015年,以推动履职尽责为重点,结合“同心”实践活动的深化、提升、巩固和持续开展,从发挥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入手,总结、研究、探索和创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职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参政的广泛性、议政的有效性和监督的严肃性。坚持从增进校园和谐、扩大社会影响入手,创新履行政治职责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形式和载体,汇聚智慧,凝聚力量,全力参与到学校各项工作以及常州地方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在本职岗位上贡献出更大力量。
2016年,以强化组织建设为重点,从推进政治交接、继承优良传统入手,筹备组织换届工作,顺利实现组织人事新老交替,为促进多党合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017年,以总结提高为重点,与巩固成果相结合,组织专题研讨座谈会、学习实践成果展示会等,回顾总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转化活动成果,巩固活动成效。
四、内容形式
主要学习四个方面的内容:中共十八大以来的重要会议精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多党合作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中国民主建国会的会章、会史和常州民建楷模事迹等。
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形式:
1.开展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解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举办国家改革发展重大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形势报告会。通过开展讲座、讲学、研讨、交流等活动,对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会员进行统一战线、多党合作传统教育。
2.组织实地考察,进行传统教育。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实践为依据,组织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会员,实地考察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改善工程、实地参观全国全省全市统一战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激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成就的自豪感,学习老一辈民建代表人士与中国共产党同舟共济、真诚合作的崇高风范,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
3.宣传优秀事迹,学习先进典型。发现和培养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收集、整理、宣传先进事迹,引领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广大会员树立胸怀大局和报效国家之志,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4.强化实践锻炼,服务科学发展。“同心”实践活动为载体,组织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广大会员围绕中心建言献策,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学校各项工作和服务常州地方经济建设中积极贡献力量。继续完善、巩固和深化已有的社会服务品牌,结合界别优势,开展智力帮扶、法律援助、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服务社会活动。
五、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和结合实际。学习实践活动要把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以贯之的主要内容,根据学校工作和常州地方经济建设大局和任务要求,结合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的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实践的重点,不断充实并丰富活动的内涵和形式。
2.坚持自我教育和正面引导。充分体现“自觉、自主、自为”原则,鼓励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广大会员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突出思想引领,把握活动导向,营造积极氛围,展示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广大会员积极履职尽责、发挥优势作用的良好形象。
3.坚持依托载体和注重实效。依托 “同心”实践活动以及常州民建各类活动有效载体,提升学习实践活动成效,推进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会员自身建设。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经验,进一步提高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会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六、组织实施
1.成立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潘瑜
副组长:雷卫宁
 员:周健、蒋兴全、王焱、叶霞、张春姐
2.在民建常州市委和中共江苏理工学院党委统战部总体部署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组织有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示和精神,结合学习、贯彻民建中央、江苏省委和常州市委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学习活动的组织深化和有序推进工作。
3.联系实际,根据民建中央、江苏省委和常州市委的部署和方案要求,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具体化的设计和布置,努力做到目标任务清晰化,过程措施精细化,成果效益最大化。
4民建江苏理工学院支部要积极、主动向民建常州市委和中共江苏理工学院党委统战部报送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取得的鲜活经验、生动案例以及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和优秀人物。
                                 中国民主建国会江苏理工学院支部
20144月6日
 

主办单位:中国民主建国会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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