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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常州市委2014年决算、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6-05-19 16:21:22  来源:民建  浏览次数:  字号:〖
2014年中国民主建国会
常州市委员会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54号)和《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常财预〔2015〕9号)的规定,现将民建常州市委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布如下:
一、部门收支决算
 (一)中国民主建国会常州市委员会概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常州市委员会是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地方组织,接受中国民主建国会江苏省委员会、中共常州市委领导,接受中共常州市委统战部指导。
    1、主要职责
本单位为民主党派市委机关,是市级组织工作运转的中枢和展示工作的窗口,是团结、带领全市各级民建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开展活动的桥梁和纽带。按照民建中央、民建省委要求,在市委统战部指导下制定市委会工作计划和任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会各项工作,发挥民建地方组织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功能,提升在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组织建设、民主监督等工作中的科学化水平。
    2、内设机构以及基层预算单位组成情况
民建常州市委为市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设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宣传处、调研处、社会服务处,行政编制12名,经人社局批准的社会化用工1名。市委会成立有经济、企业、文化、妇女4个专门委员会,4个基层委员会,40个支部,全市共有民建会员1007人。
3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完成情况
贯彻落实民建常州市第十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着力推进“加强自身建设年”活动,履行党派职责。
(1)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2014年民建界别递交48件提案,其中:党派集体提案5件,个人及联名提案43件,其中3件确定为市政协十三届十七次主席会议的主席督办提案,促成了政府相关政策的出台。
(2)市委会围绕服务现代化,积极组织委员、会员开展调研视察、专题协商,形成观点独特、切实可行的报告,全年完成42篇专题调研,其中1篇被市统战部列为市重点招标课题项目,7篇被列为市委会重点课题,1篇确定为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上的大会发言材料。
(3)全年上报社情民意信息累计317条,考核得分在全市7个党派中位居前列,其中有5条信息获市领导的批示。上报诤言直通车11篇,录用3篇,上报民建江苏省委社情民意信息206条,录用53条,全省考核第四名。
(4)思源工程服务品牌开展了10大项目活动,会员共捐得款物近百万元,其中现金32.6万元,爱心项目涉及助学、扶老、帮困、生育关怀等各个领域。
(5)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开展10大“双服活动”,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学、研”方面的对接服务活动,每月开展会员企业走访活动,,组织10批次会员参加对外交流活动。为会员企业搭建投融资发展平台,为全市50家中小民营企业在新三板、Q板、E板上市挂牌,帮助企业融资9000万元。
(6)系统地组织开展新老、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培训、会章会史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各层次、各条线岗位职责和工作业务技能培训,市委全年组织政治理论学习10次,开展各类业务培训5次。举办新会员培训班以及基层主委培训班,选派 30 人次参加省委统战部、民建省委、市委统战部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协助指导基层组织与浙江湖州、衢州、江苏淮安、苏州、镇江、扬州、安徽亳州等地区民建组织的对口学习交流。
(7)建立宣传工作网络体系,提高机关网站、内刊等宣传载体质量,充分利用《常州统战》、《挚友》、《中国统一战线》及党派上级刊物,宣传表彰会员建言献策、建功立业、报效社会等事迹;组织力量编辑出版《刘国钧》文集,全年在各类新闻媒体上用稿近300篇,其中:《民讯》录用专题报道2篇,其他类型报道8篇,《团结报》录用7篇,民建中央网站录用24篇。
(8)积极打造同心文化成果,建立特色同心实践文化示范基地(会员之家)和APP信息化(信息系统移动终端)服务平台,拓宽会员交流渠道。天宁基层委员会创建“诚信”为主题的市级同心文化示范基地,3家会员企业获得“2014年度常州和谐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民建常州客户端正式上线。
(9)按照统战部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建设年”活动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各项规定,创建学习型、节约型、服务型机关。
4、民建常州市委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说明及基本情况
    本会预算编制仅限本会机关本级。资金来源主要为市财政预算拨款。
    (1)支出功能科目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
(2)主要支出项目: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民建常州市委2014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及填报说明
 
 

2014年度民建常州市委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表九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68.9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
189.84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8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9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40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41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42
 
六、其他收入
7
9.8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3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
61.78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5
6.7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6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7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8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9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5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51
 
 
16
 
十六、金融支出
52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3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4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5
20.41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6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7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8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9
 
本年收入合计
24
278.79
本年支出合计
 
278.7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36
278.79
合计
 
278.79

 
 
     填报说明:
    1.收入决算填报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例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按规定本年使用的资金。
    2.支出决算填报说明:
    (1)按功能分类。
    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所列功能分类款级科目填列。
    A.一般公共服务。主要为单位业务工作、日常运行支出和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支出,2014年决算数180.02万元。
    B.社会保障和就业。为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14年决算数61.7万元。
    C.医疗卫生。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4年决算数6.76万元。
    D.住房保障支出。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2014年决算数20.41万元。
    (2)按支出性质分类。
    A.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本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2014年决算数211.81万元。
    B.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2014年决算数57.16万元。
    二、“三公”等经费决算
说明:1、本年度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本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三、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6.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会议费:指按《常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常办发[2014]39号)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会议支出。
    10.培训费:指按《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常财行[2014]7号)规定开支的本系统内的培训支出,包括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2015年中国民主建国会

常州市委员会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中国民主建国会常州市委员会概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常州市委员会是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地方组织,接受中国民主建国会江苏省委员会、中共常州市委领导,接受中共常州市委统战部指导。

(一)主要职责

本单位为民主党派市委机关,是市级组织工作运转的中枢和展示工作的窗口,是团结、带领全市各级民建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开展活动的桥梁和纽带。按照民建中央、民建省委要求,在市委统战部指导下制定市委会工作计划和任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会各项工作,发挥民建地方组织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功能,提升在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组织建设、民主监督等工作中的科学化水平。

(二)内设机构以及基层预算单位组成情况

民建常州市委为市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设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宣传处、调研处、社会服务处,行政编制12名,经人社局批准的社会化用工1名。市委会成立有经济、企业、文化、妇女4个专门委员会,4个基层委员会,40个支部,全市共有民建会员1007人。

二、民建常州市委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是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协商民主进程的一年,同时又将迎来中国民主建国会建会70周年。常州民建主要工作思路是: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核心,以继续开展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服务全市“重大项目深化年”主题,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以扎实的工作、崭新的面貌向建会70周年献礼。

    一、抓学习,聚共识,在同心思想上要有新提升

    1、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或参加相关精神专题报告会,统一思想,增强认识,引导会员坚定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信心,努力将常州民建建设成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参政党。

    2、继续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推动履职尽责为重点,结合“同心”实践活动的深化、提升、巩固和持续开展,从发挥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入手,总结、研究、探索和创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职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参政的广泛性、议政的有效性和监督的严肃性。

    二、抓宣传,塑形象,在内容方式上要有新举措

紧紧抓住纪念建会70周年的契机,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培育一批同心文化成果。以筹建常州民建会史馆、创建刘国钧纪念馆、拍摄刘国钧专题片和编撰出版《刘国钧研究资料丛书》为抓手,培育一批同心文化示范基地和同心文化成果,进一步弘扬民建传统,推动会章、会史的学习,增加会员对民建组织、民建历史深入了解。二是继续运用新媒体手段,不断完善常州民建手机App的功能,使之真正成为沟通民建会员最后一公里的桥梁。三是在民建App和网站中设立70周年纪念专栏,刊发优秀会员、优秀基层组织的先进事迹,以及报道各基层组织开展各项纪念活动。四是发挥会刊的作用,进一步弘扬民建精神,宣传民建优秀会员风采,增加刊物的可读性和信息量。五是组织会员积极参与民建中央开展的“读会史颂伟业,学会章树新风”主体征文活动。

    三、抓能力,提水平,在参政议政上要有新成果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重要职能,2015年要着眼大局,发挥优势,提升参政议政的能力和质量。一是围绕中心,科学建言献策。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制定“十三五”规划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调研,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参政议政成果。全年参与政治协商、情况通报活动率达到100%,全会提交提案、建议案超过22件,完成重点调研课题6篇。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加强对会员参政议政知识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理解能力、实际情况掌握能力、调查分析能力,提高会员整体素质。积极开展对口联系部门的对接活动,全年举行对接活动3次,完成围绕常州现代化调研课题3篇。三是创新机制,扩大基层参与度。深化“一支部一调研”工作机制,推动基层组织开展参政议政活动,将参政议政作为基层组织活动的重要内容,这样既可以丰富组织活动的内涵,也能提高会员的积极性。

    四、抓服务,扬品牌,在社会服务上要有新贡献

    社会服务要继续树立“思源”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做好“思源”品牌服务。进一步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精心策划好社会服务活动,深化思源品牌,发挥支部和会员优势,凝聚力量,增强组织的向心力,不断提高民建组织的社会影响力,继续推进援疆扶贫等特色工作,全年计划组织100名成员开展社会服务品牌活动15次以上,发放公益基金20万元以上。二是继续做好双服务活动。服务会员企业,为企业界会员搭建沟通交流、拓宽思路、学习提升的平台;帮助会员企业开展经贸洽谈、投融资、管理创新、产业政策、人才交流等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和沙龙活动,促进会员企业成长发展。参与产学研对接和成果转化项目活动2次以上,协助80%以上的会员企业开展和谐文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组织50名以上会员开展3次以上各类同心文化活动。建立健全会内关怀和帮扶机制,关心会员疾苦,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参与热情,提升组织的凝聚力。

    五、抓重点,强基础,在组织建设上要有新突破

    按照民建中央相关组织建设要求,突出重点,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扎实推进。一是巩固组织建设成果,不断提升组织建设水平。继续坚持把握注重质量、保持特色、优化结构的方针,积极发展“一府两院”及高等院校的代表人士,加大对中青年会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会员综合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培养政治过硬、甘于奉献、热心会务的支部骨干。总结推广基层组织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重点落实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培养使用,建立挂职培训机制,努力发挥代表人士作用。二是继续强化创建“六有”基层组织。强化“六有”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创建力度,到2015年底,累计要有22个支部创建成为“六有”支部。三是做好基层组织换届工作。推进组织结构调整,帮助区级基层委员会领导班子加强建设,积极稳妥的推进各基层组织的换届工作。四是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进一步明确专委会职责,促进各专委会根据各自特点,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开展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活动。五是继续落实基层组织工作制度。建立市委班子成员与基层委员会的分工联系机制,搭建支部、基层委员会、专委会、高校的互动平台和为优秀代表人士创新发展平台。

    六、抓效能,改作风,在机关建设上有新作为

要不断提高机关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改善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一是抓落实,提高执行落实能力。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切实用制度管人、管权、管物、管事,使各项制度成为机关干部日常行为准则,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对服务不到位、工作绩效差的处室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围绕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工作、项目和决策部署,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倒逼”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执行力,确保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保证各项决策部署得以有效贯彻执行,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二是强素质,提高推动发展的能力。抓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团队精神,提高执行力,推动整体工作,促进民建事业蓬勃发展。三是改作风,提高服务会员的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广大会员的理念,把会员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倾听会员呼声,切实解决会员实际困难,做会员的贴心人,把会机关建设成和谐、交友、温暖之家。

三、2015年民建常州市委收支预算说明及基本情况

    (一)预算编制涵盖预算单位:民建常州市委。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支出功能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1)2015年收入预算总计271.9万元,均为财政拨款。

    (2)2015年支出预算总计271.9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民建常州市委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具体情况氛围:一般公共服务卫生支出172.4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6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万元。

(3)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8.98万元,占3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42万元,占34.36%;商品和服务支出16.54万元,占6.08%;项目支出61.13万元,占22.48%;办公设备购置费1.83万元,占0.6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参政议政、组织工作、教育培训等工作以及相关专项工作。

(二)民建常州市委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填报说明


说明:民建常州市委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23.65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22.9万元,同比减少3%,主要减少部分为会议费。

三、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6.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会议费:指按《常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常办发[2014]39号)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会议支出。

    10.培训费:指按《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常财行[2014]7号)规定开支的本系统内的培训支出,包括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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